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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推薦 【柳岸】法治的進步行走在情感之間(賞析) ——電視劇《因法之名》賞析


作者:楊峰 布衣,499.75 游戲積分:0 防御:破壞: 閱讀:8428發(fā)表時間:2019-04-28 11:54:32
摘要:人是有豐富情感的。在情感與法律發(fā)生沖突時,僅從理性上區(qū)分開來是不夠的,還得認真對待情感問題。過不了情感關(guān),法治的進步也難以被人接受。

電視劇《因法之名》已接近尾聲,許志逸無罪只待判定。在沒有明確事實推翻案件的情形下,僅憑證據(jù)鏈薄弱改判無罪,這一點,至少從一個側(cè)面證明了法治在進步。
   作為電視劇,需要藝術(shù)地反映這種進步。該劇沒有更多地從法律程序上去展現(xiàn)這個復雜過程,而將重點放在相關(guān)人員的情感關(guān)系上,從而增強了它的形象性和感染力。
   以情感沖突貫穿案件,是此劇的一個特點。當初因戰(zhàn)友緝拿犯罪嫌疑人而犧牲,情急之下導致快速結(jié)案,后來漫長的申訴復查過程也充滿了情感的波折。
   以情感推動立案復查,擺在第一位的應(yīng)該是許志逸的母親。
   許母從一開始就不相信自己性情懦弱的兒子會殺人。在兒子兩次申訴都被駁回、已認罪服法之后,她仍然不放棄申訴,哪怕一再碰壁,哪怕再有3年兒子就能刑滿釋放,她仍然堅持申訴。她雖說無法提出新的事實,但她作為一位母親,她了解自己的兒子;她作為一位退休的人民教師,讓人感到她的真誠。
   許母堅持了17年,直到身患癌癥、生命垂危還在為兒子的事情奔波,愿意用抵押房子貸款來支付昂貴的律師費用,這種行為感動了接案律師,也給了辦案人員重新審查提供了一個充足的理由:許志逸的母親一直在申訴。
   許母明知自己不久于人世,但她活一天,就要為兒子的名聲、為孫子的今后出一份力??梢哉f,正是因為許母的堅持,不放棄希望、不認同結(jié)論,才會有了后來的結(jié)果。這種母性的偉大,也成了法治進步的動力之一。
   在許母多次申訴無果、沒有律師愿意接這個案子的時候,許母孫子的同學陳碩接了過來。
   剛開始,陳碩是沖著能出名、能賺錢去的,想通過這個案子扳回自己受處分的形象,同時也賺一筆錢。后來在與許奶奶的接觸中,感受到老人家的真誠與信任,才逐步上心的。不僅少收了錢,還幫著她老人家墊付住院押金。
   陳碩在人情方面遇到到阻力,主要來自父親陳謙和。陳謙和就是當年勘察此案現(xiàn)場并取證的刑事技術(shù)員。一開始,陳謙和極力反對兒子不要接辦此案,而且又不說明真正原由,反而讓陳碩覺得這案子真有問題,成了他心里一道過不去的坎,堵在那兒,需要疏通。
   陳碩的堅持,讓他父親憂心如焚,父親病倒住院后,陳碩也有些于心不忍;父親后來講出了實情,陳碩又出現(xiàn)了反復。在親情與法律的糾纏中,最終還是他父親主動向原單位提供了以前隱藏的證據(jù),這才讓他跨過了這一關(guān)。
   最為復雜的人情包圍圈還是在女主角鄒桐的身邊。
   許志逸案,當初就是她父親在任時辦的。她父親當時是檢察官,曾對此案證據(jù)薄弱提出過意見,且退回警方補充偵察,但由于各種原因和壓力,最終還是提起了公訴,法院審判許志逸有罪。
   如果重新立案復查,鄒桐的父親雖說早已去世,但她母親是極力反對的。她母親的理由更多的是情感上的。丈夫的名聲,丈夫生前的兩位戰(zhàn)友都與此案緊密相關(guān):一位是當年偵辦此案的刑警大隊長、如今的公安局長葛大杰,一位是在追捕許志逸時犧牲的仇慕。
   鄒桐的父親去世后,葛大杰一直在幫助鄒家,待鄒桐像自己的女兒一樣。如果要復查,這親如一家的人面子上如何過得去?
   還有鄒桐自己的情感問題,她母親也非常擔心再出現(xiàn)反復。鄒桐曾與許志逸的兒子許子蒙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,鄒桐的父親就是因為反對無效、滿腹心事時出車禍去世的。如今要復查此案,鄒桐的母親最怕女兒又陷進這段情感之中。
   許志逸案本來就復雜,想理清其中的頭緒、找出案件的薄弱點、尋找新的證據(jù)本身就非常困難,再加上來自這些人情上的阻攔和困擾,更是增加了立案復查的難度。
   中國長期以來是個人情社會,在熟人圈子里,是要講情面、講關(guān)系的。法律是建立在公民權(quán)利和義務(wù)基礎(chǔ)上的,從根本上說,它與講血緣親情的人情社會是兩個不同的體系,但現(xiàn)實生活中,人情關(guān)系無處不在,就像劇中的人物安排一樣,女承父業(yè),親緣關(guān)系復雜。如果法治社會被血緣親情捆住了手腳,那就談不上什么進步了。
   面對母親的多次勸阻,鄒桐只能在表示理解的基礎(chǔ)上,堅持自己內(nèi)心的原則。人情不可否認,也應(yīng)該考慮,這是每個人生命的重要組成部分,但這畢竟是家庭和個人的私事,與公事應(yīng)該劃清界限,各自在自己的范圍內(nèi)活動,不可以相互滲透和干擾。私事可以講感情,公事應(yīng)該講公正,何況是法律上的事,更要以事實為根據(jù),以法律為準繩。
   面對父親的戰(zhàn)友、多年幫助鄒家的葛局長也是這樣。尊重長輩是必須的。感謝長輩的關(guān)心幫助扶持,也需要體現(xiàn)在具體事情上,比如周桐幫助葛局長勸導他女兒葛晴應(yīng)對婚戀問題。但公事還需公辦,公辦時雙方就得履行各自的職責,這里面沒有長輩晚輩之分,只有職責分工不同。盡管長輩們有豐富的工作經(jīng)歷和經(jīng)驗,遇事也應(yīng)該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,就像鄒桐遇到疑難問題時,請教辦公室同事“老爺子”一樣,但這不等于凡事都要聽長輩的。
   時代在進步,觀念在更新。以前正確的東西,有的仍然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,有的則改變了使用范圍,也有的明顯落后了,應(yīng)該淘汰才是。
   人是有豐富情感的。在情感與法律發(fā)生沖突時,僅從理性上區(qū)分開來是不夠的,還得認真對待情感問題。過不了情感關(guān),法治的進步也難以被人接受。說到底,法律是從人性人情出發(fā)的。以人為本,在這個本里面,當然包含了人的情感。
   只是這個情感,不能只考慮自己的感受。法律是為大家的,講究的是公平公正。如果是為了大家去做事,為那些需要法律支持的人做點事,這里面的情感便成了一種職業(yè)使命。只有這樣,法治的腳步才會向著正確的方向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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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編者按】這是一篇對電視連續(xù)劇《因法之名》的賞析作品。刑警葛大杰和隊長仇慕奉命偵破柳莎莎被入室殺害一案,所有疑點都指向柳的丈夫許志逸,因為許生活作風一貫風流不檢點,柳莎莎之母亦認定案件是女婿所為,但許母從一開始就不相信自己性情懦弱的兒子會殺人。這個看似平常的普通申訴案背后,是幾個家庭的悲歡離合、是司法過程對人性的考驗和救贖、也同時是十多年來司法進步的見證。作者認為,作為電視劇,需要藝術(shù)地反映這種進步,該劇以情感沖突貫穿案件,沒有更多地從法律程序上去展現(xiàn)這個復雜過程,而將重點放在相關(guān)人員的情感關(guān)系上,從而增強了它的形象性和感染力,也形成了此劇的一個特點。中國長期以來是個人情社會,在熟人圈子里,是要講情面、講關(guān)系的。法律是建立在公民權(quán)利和義務(wù)基礎(chǔ)上的,從根本上說,它與講血緣親情的人情社會是兩個不同的體系,但現(xiàn)實生活中,人情關(guān)系無處不在,就像劇中的人物安排一樣,女承父業(yè),親緣關(guān)系復雜。如果法治社會被血緣親情捆住了手腳,那就談不上什么進步了。人是有豐富情感的。在情感與法律發(fā)生沖突時,僅從理性上區(qū)分開來是不夠的,還得認真對待情感問題,過不了情感關(guān),法治的進步也難以被人接受。說到底,法律是從人性人情出發(fā)的。以人為本,在這個本里面,當然包含了人的情感。只是這個情感,不能只考慮自己的感受。法律是為大家的,講究的是公平公正。如果是為了大家去做事,為那些需要法律支持的人做點事,這里面的情感便成了一種職業(yè)使命。只有這樣,法治的腳步才會向著正確的方向前行。此篇賞析文筆細膩,觀察細微,分析論證認真扎實,抓住了電視劇的重點,畫龍點睛,恰如其分地講述了情與法的關(guān)系,品讀性強,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,對讀者有一定的教育警示意義。祝福作者寫作快樂!推薦文友共賞。【編輯:安平靜好君】

大家來說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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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 樓        文友:安平靜好君        2019-04-28 11:57:35
  分享電視劇賞析作品,問候楊老師!感謝您投稿柳岸,祝福寫作快樂,再創(chuàng)佳品!
回復1 樓        文友:楊峰        2019-04-28 17:25:01
  謝謝安平老師的精心編輯和鼓勵!我會繼續(xù)努力。
2 樓        文友:柳岸編輯部        2019-04-29 17:56:25
  佳作,已向江山精品審核組申報!
回復2 樓        文友:楊峰        2019-05-02 11:35:19
  謝謝編輯部的肯定和鼓勵!我會繼續(xù)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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